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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质监局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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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东省汕头市质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的要求、全省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的精神,大力加强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的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全力保障食品生产领域的安全。

  一、加强食品安全形势的分析,研究制定强化监管措施。针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的形势,汕头市质监局自4月份以来,先后召开了全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和市局党组会,深入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确定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研究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提出了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10项强有力监管措施。

  二、加强宣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印制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以及由汕头市质监局制订的《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管理工作要求》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全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的化工厂、小作坊张贴。组织我市6类食品企业法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省质监局组织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并落实企业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同时,分批约谈乳制品、食品添加剂、固体饮料、婴幼儿配方谷粉等企业的法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以肉制品、米面制品、调味品、糕点、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产品食品和上级通报的与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全面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先后有重点地对高风险食品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全市的运动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固体饮料、果酱果浆、果冻、胶锭粉类等相关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包括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等)生产企业开展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对检查中发现4家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已立案处理,暂扣其生产许可证。

  四、加强食品监管软硬件建设。一是人力上配齐配强。从全系统调整了1名副科长和5名公务员充实食品科监管力量,各区(县)局组建了食品监管部门,配备了2名以上公务员,全局食品监管人员达到省质监局党组要求的占在编人员15%以上。23名巡查人员专职用于食品监管巡查工作,招聘8名食品专业人才充实食品检验岗位。二是物力上全力保障。购置了液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一批高端检测设备和设施,提高检验能力;积极向地方政府申请食品抽样检验专项经费,并争取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区县局也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食品专项检测经费,并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大了食品抽检经费投入。三是从生产许可审查程序上加以规范。将挂靠在市质计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分中心归口由市局管理。同时从技术机构抽调4名具有审查资格的食品技术骨干作为专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并抓紧引进食品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专职审查员队伍,实现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专职化。

作者:佚名 来源: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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