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西省忻州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机制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规范食品安全督查督办程序,近日,山西省忻州市质监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督查制度,并制发了《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和《食品安全监管约谈记录表》三种专用文书。

  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定:在忻州市质监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时,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制度的规定进行督查,并将现场检查情况在《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表》上准确记录。督查发现食品企业存在较大问题的,忻州市质监局将向县局发出《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责令县局在规定期限内督促企业整改完毕,并向忻州市质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整改的,忻州市质监局将对县局局长进行约谈,并使用《食品安全监管约谈记录表》。督查发现食品企业存在严重问题的、新闻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强烈并经核查属实的、上级机关督查督办的,忻州市质监局向县局发出《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的同时,对辖区县局局长进行约谈。凡对工作推诿不负责任、履职不到位,经约谈仍落实不力的,忻州市质监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县局局长诫免谈话;诫免谈话无效的,忻州市质监局党组将按组织程序做出进一步处理。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