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上杭县质监局接到一广东小轿车主投诉上杭某加油站加油机计量不准确。上杭县质监局接投诉后,立刻组织计量监督和检定人员携带标准计量器赶赴现场。经现场了解,该车主平时不超过65升即加满一箱油,当天加了70升才满,因此怀疑该加油机计量不准。
计量检定人员首先对加油机的外观进行了检查,确认铅封完好、铭牌信息齐全,并打开加油机查看,确认防作弊的铅封也是完好的。检定人员重新对加油机进行现场检定,结果合格;按投诉人的要求将小车油箱内的汽油抽出,倒至标准量筒比对,比对结果为油箱中的油量大于所加油量。该局工作人员对车主进行解释,不能把小车油箱当成标准计量器具。车辆标注油箱的容量是最大安全容量并非实际最大容量。普通油箱可在标注容积外多加注20%至25%的汽柴油。经过该局人员对相关知识的解释宣传,投诉双方对检定结论均无异议,一致称赞质监人员“公正办案、热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