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全国城市临时性社会救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查国家标准《救助管理机构安全》和民政行业标准《救助管理机构等级划分》。会议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关于标准编制情况的说明,对所提交的国家标准《救助管理机构安全》和民政行业标准《救助管理机构等级划分》进行了逐条逐句的审查,认为两个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我国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编写格式符合GB/T1.1的要求,标准结构合理,内容完善,可操作性强,对促进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提高我国救助保护机构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的维护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会议要求起草单位按照与会专家和委员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一致通过国家标准《救助管理机构安全》和民政行业标准《救助管理机构等级划分》。来自国家标准委、民政部人事司、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北京市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专家和部分省(区、市)民政厅(局)的主管处长、救助管理站站长和标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