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增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与合力,6月17日至7月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卫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共同举办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
此次竞赛是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活动之一。竞赛面向社会公众、食品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竞赛试题涵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科普知识。
竞赛试题和答题卡6月17日在《法制日报》、法制网、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中国经济网、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以及卫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主办的报纸和官方网站同时公布。参赛者可选择网上答题或邮寄答题卡两种方式参赛。
此次竞赛共设置一、二、三等奖,纪念奖和优秀组织奖。竞赛承办单位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将组织统一阅卷,按照成绩顺序确定获奖者。成绩相同者,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顺序。获奖者名单将于7月15日之前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