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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颁布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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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民政府日前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新成立的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协调、裁决有关部门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并落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上海市政府在《关于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中明确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区县必须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乡、镇和街道要明确相应的综合协调部门。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上海市政府在认真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共分五个部分。一是加强企业管理,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综合协调,切实明确监管职责界面;三是加强机制建设,切实增强政府监管效能;四是调动社会资源,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五是依法从重打击,切实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

  上海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区县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区(县)要在6月底以前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绩效考核等制度;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作者:吴玉祥 黄官国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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