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质检系统都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天津质检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都在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作为严把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关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不但要履行好守卫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责,还要努力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步伐。
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也需要政府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运用好市场规律,把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真正化为企业的自觉意识。
首先,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中,要发挥出道德约束和法制建设互补的作用。道德和法律相比较,在食品安全的覆盖领域方面要比后者广泛得多,可以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政府应在食品行业大力提倡和开展道德教育,进行社会舆论引导,进一步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标准,把对食品行业的道德评判同样纳入到食品安全诚信建设中去。政府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时,越注重营造公平氛围,就越能够为诚信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仍然面临来自多方面的挑战。我国虽然有关于食品质量的总体性法规《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但这些法律对食品质量都仅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没能充分反映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而且其相互间协调和配套性也不够,可操作性并不强。因而给那些无视法律,利己心重的食品制造商贩钻了空子。使得法律与道德脱节,本是有法可依,但却由于法律法规的不规范、不完善,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第三,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中,要重视和加强食品生产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建设。技术无好坏、用途有善恶,食品生产技术用途的善与恶取决于掌握技术、运用技术的人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对于具有强烈两面性效果的技术,必须有行之有效的限制性和控制性管理措施,当事人必须作出法律性的职业承诺。在总结“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教训的基础上,《食品安全法》特别明确,要对食品添加剂加强监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严禁往食品里添加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四,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中,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及时发布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予以曝光,努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注、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
(作者系贵州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