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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锅检所规范车用气瓶改装监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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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随着汽油价格的上涨,改装天然气的车主数量越来越多,各车用气瓶改装单位改装业务量激增。为了进一步规范车用气瓶改装监检工作,保证车用气瓶各改装单位的改装质量,宁夏自治区锅检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车用天然气瓶安装监督检验工作。

  一是要求各分所、区所钢瓶检验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车用气瓶的安装进行监督检验,并加强监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技术规程和文件要求的学习,更加熟练地掌握法规标准,提高监检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要求监检人员认真如实填写监检记录,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监检费,绝不允许乱收费和超额或降低标准收费;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八严禁”“十不准”和自治区质监局制定的各项工作要求,坚决制止“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将严肃查处。

  三是要求各改装单位对自己的安装质量负责把关,申请监检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积极配合监检机构做好气瓶的安装监检工作。

  四是制作《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意见反馈表》,要求各改装单位按月向该所邮寄《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意见反馈表》,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受理投诉举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该所监督检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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