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状况公布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至2010年底,宁夏自治区共有在册特种设备30118台,比2009年(25346台)增长19%。其中:锅炉4966台,压力容器11414台,电梯4246台,起重机械7594台,大型游乐设施265台,场内机动车辆1630台,客运索道 3条。另有气瓶 463501只,压力管道1632.5千米。
从地区分布看:银川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15486台,石嘴山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6414台,吴忠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4360台,固原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489台,中卫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1595台。
宁夏自治区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686家,其中:银川市1730家、石嘴山市671家、吴忠市691家、固原市146家、中卫市448家,各类特种设备持证作业人员46373人。
(二) 特种设备生产情况
至2010年底,宁夏自治区现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352家,其中:设计5家(含1、2类压力容器2家、压力管道3家),制造29家(含锅炉3家、压力容器15家、压力管道元件4家、起重机7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82家(含锅炉43家、压力容器60家、压力管道元件26家、电梯安装维保37家、起重机16家),气瓶充装单位136家。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情况
至2010年底,宁夏自治区质监系统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4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5个、县级18个,宁夏自治区共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99人。
2010年,宁夏自治区各级质监部门不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全年共实施安全监察5737人次,检查各类单位3358家,抽查各类特种设备15470台(件),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82份,发现各种事故隐患3869处,向地方人民政府报告重大隐患4件,隐患整治率97.8%,立案56起,收缴罚款76.1万元,培训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9325名。
(四)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
至2010年底,宁夏自治区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8家,其中:质监部门所属检验机构6家(自治区级2家、地市级4家)、行业检验机构(电力锅检中心)1家、气瓶自检机构1家。质监部门所属检验机构共有检验人员185人,其中高级检验师3人、检验师90人。
2010年,宁夏自治区质监部门所属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断加强检验能力建设,特别是检验机构整合后,理顺了关系,增强了实力,提高了质量安全把关能力。全年共对1763台特种设备和9144米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87个;对2615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390个;对10927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7667个。
二、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0年,宁夏自治区共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未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与2009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以实际在用特种设备数量计,2010年宁夏自治区万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为0.33起,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为0.33人,明显低于全国水平(2010年,全国万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为0.64起,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为0.67人),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万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31之内。
综合分析,近五年,宁夏自治区特种设备在平均每年约以20%递增的情况下,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尤其是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实现了稳定下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宁夏自治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2010年,宁夏自治区质监系统紧紧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以开展“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狠抓基础和基层建设,积极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特殊贡献,取得了可喜成绩。
1、推进落实安全责任,加强薄弱环节安全监管
2010年,宁夏自治区各级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了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监察和检验的责任。各市、县(区)质监部门与各类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15082份。针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70%左右发生在使用环节和宁夏自治区近几年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100%发生在使用环节的现状,宁夏自治区各级质监部门加大对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行动,进一步促进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使用单位发现隐患、整改隐患、保证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意识。全年共对使用环节实施安全监察4750人次,占全年实施安全监察总人次数(5737人次)的83%;向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94份,占全年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总数(1782份)的89%;整改安全隐患3517处,占全年隐患整改总数(3869处)的91%;收缴罚款74万元,占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罚款总数(76.1万元)的97%。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使用环节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2、实施民生计划工程,不断创新监管模式
近年来,车载气瓶广泛运用于公交车、出租车和私用车,数量急剧增加,成为特种设备安全的最大隐患,被誉为城市中的“流动炸弹”。自治区质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将车载气瓶电子监管列入自治区政府2010年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并纳入自治区质监局2010年效能目标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强力进行推动。经过质监系统的共同努力,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全面完成了车载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任务,使宁夏自治区6万多辆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实现了电子标签管理,有效提升了宁夏自治区车载天然气气瓶安全管理水平,创新了监管模式,提高了监管效率,为今后宁夏自治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电子监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宁夏自治区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车载天然气气瓶电子监管的省区,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充分肯定。
3、做好保障服务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为做好自治区重大活动和节日安全保障工作,自治区质监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职责、机制、响应、后期处置和作业指导书,对突发事件做到反映迅速,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自治区重大活动和各种节假日,尤其是 “中阿经贸论坛”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自治区重大活动和节日安全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4、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高技术把关能力
为了优化检验资源配置,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水平,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2009年对宁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隶属关系,实行统一的质保体系,进一步提高了检验机构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技术能力和检验质量,进一步增强了检验实力,实现了良性快速发展,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5、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保障项目安全实施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自治区的“一号工程”,密集了大量的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的特种设备,这些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关系大局,影响深远。为了保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安全顺利实施,从宁东基地开工建设以来,自治区质监局就及时跟进,成立服务工作站,常年派驻技术人员,实施现场办公,推行贴身服务,从行政许可、设备登记注册、监督检验和人员培训等环节着手,实行一条龙服务,不仅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加快了建设进度,也有效保障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仅2010年,就为宁东煤化工、煤电化等重大工程项目登记注册特种设备1209台,检验特种设备1859台,发出工作联络单28份,培训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917名,对重大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五年来,共为宁东煤化工、煤电化等重大工程项目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
尽管在宁夏自治区质监系统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宁夏自治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宁夏自治区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安全监察人员没有增加,人机矛盾日益突出,监察工作任务重,责任追究压力大,安全监察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特别是作为自治区 “一号工程”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密集了大量的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的特种设备,危险性和安全隐患极大,因未设立专门的质监机构,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企业诚信和社会安全意识不强,私自安装、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特种设备安全经费投入少,监察专项经费投入不足,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重视不够,在人员培训、设备维保、安全检验等方面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监管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能效测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
2011年,宁夏自治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两条主线,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市场准入审查与监督、专项整治三项重点,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研判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监察工作规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企业节能监管、技术检验把关和服务、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以及强化社会监督等八项工作,更加注重新技术手段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监察等环节的应用(即2381),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科学实施监管”的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坚决杜绝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监管工作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一)抓规范,促安全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相配套的地方规章规范和制度,加快构建安全责任体系,推行“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责任的落实,重点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抓创新,促长效机制的建立。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要求,加大工作调研力度,学习先进经验,加强特种设备监管体制机制工作研究,不断创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理念和机制,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抓作风,促工作质量的提高。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促进监察与检验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始终保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刻苦钻研的劲头、埋头苦干的作风、创先争优的勇气,形成特色鲜明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文化,推动工作质量的整体提高,为质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四)抓基础,促工作能力的提升。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基层能力达标工作的部署,积极争取 各级政府支持,开展监管机构能力达标,抓好基层机构建设,加大对基层机构的经费、装备投入,保证基层队伍的合理专业结构和技术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实施检验机构能力提升活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积极稳妥地推动检验工作改革,加快检验技术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和实现共享。不断完善检验规范标准,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能力与实际工作需求相适应的检验机构综合考核指标,开展以工作质量为导向的绩效考核。督促企业建立合理的安全投入机制,加大企业安全投入。积极推进“平安宁夏”建设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对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监管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