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全面质量管理,还是卓越绩效管理,其实一直都在受一个理论的引导,那就是“卓越”的含义,即是指企业全部的管理环节都很完善,都能够达到“卓越”的高度。这是一种非常理想的企业状态,但能够实现吗?即便能够实现,有必要实现吗?
全面的卓越只能作为一个目标、一种境界,而实在不能作为一种标准。任何管理都是需要成本的,一个理想中“卓越”的企业,意味着这个企业将承担最大的管理成本。一个著名的理论说:企业就像木桶一样,决定水的高度的是那块最短的木板。在这个理论的影响下,很多小企业都怕自己的“短板”影响企业效益,而不惜花大代价把各个木板都做得很完善,最极端的表现是管理部门都按大企业来设置。
而实际上,在企业的某个发展阶段,或者某个市场条件下,一个具体的企业是不需要“卓越”的。相反,决定企业效益的不是最短的木板,而恰恰是最长的那一块。如果一个企业在所有管理环节上都做到了一般水平,即便有的职能还不理想,但某一项管理经营职能非常强,就会给企业带来明显的改观。这一观点也解释了为什么有的企业在很多方面与同类企业相似,而能够依靠强大的销售能力,或者依靠强大的品牌力量而脱颖而出。
实际上,全面质量管理也好,卓越绩效管理也罢,都必须结合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做适应性的调整,而不是全盘照搬。如果看到这些管理体系还担负着评价功能时,就会明白这些现成的管理体系并不是为某个特殊的企业个体而设计。这些体系所评估的是企业的全面素质是否“卓越”,而不是在评估具体企业在某个阶段的绩效。应该冷静地相信:真正卓越的企业,绩效未必卓越。每个企业都允许有自己的管理强项,也都允许存在暂时的管理弱点,但只要适合企业当前的发展需要,那就是卓越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