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中安全气囊未弹出,致使儿子丧生,北京消费者史某近日以北京现代汽车存在产品缺陷为由,将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瑞通嘉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史某诉称,2006年11月28日凌晨4时10分,自己的儿子驾驶被告生产和销售的北京现代牌汽车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因车速太快,连续撞击路肩、灯柱并使桥柱被撞倒,汽车车体严重损坏,儿子因颅脑严重损伤而当场死亡,但车上安装的6个安全保护气囊却没一个弹出。
据此,史某认为,该车安全气囊未弹出等产品缺陷,是造成儿子死亡的重要原因。故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因办理丧葬事宜等合理支出共计220万元,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40万元,承担案件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