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的根子在企业,关键在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产品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必须抓住企业这个关键。云南省富源县质监局结合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区域内21家食品获证企业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自觉担起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富源县质监局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
二是向食品生产企业发送了《致食品加工企业的一封信》和《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要求企业组织学习并在生产加工场所宣传栏或直销店醒目地点张贴。
三是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原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情况承诺书、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让企业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来保证产品质量,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来规范经营作为,以诚实可信的态度来切实承担起“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