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形成全链条监管。(据《京华时报》)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将XX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的表述已司空见惯。人们对官方文件中常见、官员口中常闻、三番五次强调的“不准”、“严禁”、“杜绝”等强制性用语习以为常,似乎不以“一票否决”、“‘一把手’负责制”、“纳入考核目标”等与官员的政绩、官帽挂钩,不足以表明工作的重要性、问题的严重性。然而,“热闹之后归于沉寂”、“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似乎成了许多重要工作时松时紧的运行常态,长期奉行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景式、运动式治理模式,让官员们形成了“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习惯性管理思维。
“食”的汉字结构表明,“人”要吃“良”好的食品,制售食品的“人”要有“良”心;“民以食为天”的俗语也提醒我们,安全饮食是人民的“天大”之事,抓好食品安全是管理者的“天大”之责。在食品安全成为时下社会敏感话题的现实语境下,京沪浙粤等地率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以唤起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这对于民众福祉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鉴于过去诸多被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管理事项的运行状况,人们又不能不对“食品安全考核产生能否一‘考’就灵”产生疑问。
首先,食品安全不能寄望于“秋后算账”。鉴于人吃五谷杂粮并且一日三餐不少,食品安全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的情况,“毒”从口入的情况可能随时发生,而且损失难以挽回。因此,事前的防患于未然要优于事后的过失追究,加强日常监管要重于阶段性考核。确保食品安全必须关口前移,从源头抓起。要对生产、检验、销售等每一个环节制定严格明确的质量标准和监管机制,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期。对此,“食品溯源管理制度”值得推广,利用当今发达的信息技术,对每一件产品建立生产、加工、流通所有环节的“履历”,将其产地、农药使用情况等通过电子信息进行记录。一旦出现问题,通过记录就能够迅速找到原因,从而避免鱼目混珠、无从查找的现象出现。
其次,食品安全的政绩考核要公正透明。应该说,经过多年的法规完善和机制构建,我们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程序、认定标准、制度设计、隐患预警和违规查处,基本上有一个比较明确完善的监管体系。问题是受种种因素干扰,有章不循、有责不为、地方保护、部门推诿的现象比较普遍,人们质疑政绩考核的做法,最根本的是对其公正度、公信力的担忧。因此,政绩考核必须铁面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搞文过饰非,不搞暗箱操作,严惩隐瞒不报,斩断官商勾结。政绩考核要与明察暗访、公众监督相结合,政绩考核的结果要公之于众,要经得起复核、敢于直面质疑。只有坚持公正透明的考核评估,才能拯救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
第三,政绩考核要敢于层层问责。如果说加大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力度,重在震慑不法商家的图财害命,那么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绩考核,就是敲打监管部门和政府官员的监管失责。政绩考核成败的关键就在于对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这里既要包括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追溯问责,更应适用于日常监管的失察与缺位。公正考核为问责提供依据,强力问责检验考核效果,两者相辅相成,只考核不问责就失去了考核的意义。彰显食品安全考核的警示效果,一要调整理顺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二要铁面问责、层层问责,不搞官官相护,不搞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