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质监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汽车质量投诉案件,有效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并节省资金3万余元,同时为企业赢回了声誉。至此,一场质量纠纷在质监部门的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5月12日下午,路南质监局接待了一位来自秦皇岛市消费者的投诉,称2010年4月份在路南区购买了三辆由唐山宏达汽车改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搅拌车,经过一年零一个月的行驶(超过保修期限一个月),其中一辆车中的零件“减速机齿轮”出现粉碎性损坏,现已无法正常“服役”。消费者认为,新车刚出保质期一个月就出现质量问题,怀疑是产品有问题,已向企业多次索赔,且企业表明“过保质期时间不能获赔但可返厂修理”的态度。消费者认为花费4.5万元修理有失公平,由生产商检验显失公正,双方协商不成,希望质监部门予以帮助解决。
该局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赴生产企业查验产品质量,排除了问题产品的可能性,为企业消除了负面影响。接下来,执法人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宣贯相应的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双方的协商与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共识,签订了“产品质量申诉调解协议书”,公司负责人同意为投诉方更换故障部件,修理费用从4.5万元降至1.2万;消费者取消更换新车的要求。一起跨区域质量纠纷申诉圆满解决了。投诉方对此表示满意,同时对质监局为消费者负责的严谨工作态度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