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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检验检疫局规范特殊监管商品出口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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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每年有逾56万标准集装箱的小商品出口至世界各地,其中绝大多数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这些数以千万计的小商品,涉及大量玩具、竹木草制品和化妆品等国家实施“特殊”监管政策的商品,所以虽然采用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但却不能以市场采购形式办理报检手续。这曾一度使义乌成为出口商品逃检的“重灾区”,国外通报调查案件不断增多,今年1至4月已经发生19起通报事件。
 

  “堵”出口:堵不住安全隐患
 

  4月19日,义乌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义乌局)连续收到了11份美国FDA发出的关于出口化妆品的通报,涉及3家流通企业。通报原因主要是标签不合格、含有不安全的色素和未经批准的新药等。今年1至4月,该局已经连续收到19份关于义乌出口化妆品的通报,其中美国FDA 17份,欧盟2份。这些通报都是针对未经检验检疫逃检出口的商品。
 

  义乌是全国小商品展示、销售和出口基地,全国各地1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在这里设立窗口,目前有化妆品经营商位1000余个。国内4000余家化妆品企业,80%在义乌设有总经销或总代理。2010年义乌市场化妆品销售额约3亿美元,其中出口约占80%。
 

  化妆品、玩具、竹木草制品,是国家实施特殊监管的法检商品,法律规定必须通过产地检验检疫局报检出口,而不允许以市场采购方式出口。然而,由于市场采购出口特殊贸易方式具有“品种多、批量小”等特点,事实上,来自全国各地的商品在被采购前已经集中在了义乌,在“采购地不能受理报检”政策面前,大多数出口主体并没有选择回产地进行检验,而是采取逃检方式冲关出口。去年,义乌局受理化妆品报检仅有3081批,货值9209.9万美元,经检验出口的化妆品约占出口总量的三分之一。
 

  2010年义乌局接到国外化妆品通报1起,可是今年1至4月就已经达到了19起。义乌局相关负责人说:“不受理报检,堵不住质量隐患,直接导致逃检案件不断增多,逃检商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国外通报案件持续居高不下。”
 

  “疏”通道:疏出规范有序
 

  5月12日,浙江检验检疫局相关领导带领食品监管处、政策研究室工作人员赴义乌调研。调研组就义乌局制定的《义乌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即在“风险可控制,信息可查寻,行为有监管,责任有人担”的基本原则下制定的受理市场化妆品报检、检验、监管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再论证。这是自2010年义乌局着手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受理市场采购化妆品报检以来,浙江检验检疫局先后开展的第五次调研。
 

  玩具同样是义乌市场出口大宗商品。目前,义乌市场玩具经营主体有2237个,年出口额达42亿元。三年前,义乌市场采购玩具出口也同样面临“堵不住、疏不通”的尴尬局面。2009年,不能受理的市场采购玩具,大多数采取冲关出口,2008年义乌局共查获96起玩具逃检案件,涉案货值669.7万元,占2008年全年案件数的20.43%,货值的22.79%。
 

  为了疏通出口渠道,义乌局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政策支持。2009年在全国首开“绿色通道”,受理市场采购玩具和竹木草制品报检工作。通过对市场商位、组货单位备案、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实验室检测等手段,进一步规范了对市场采购出口玩具、竹木草制品的出口秩序。2010年该局受理玩具报检2922批,139.8万件,货值6224.10万美元,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长了53.22%、57.78%和59.52%;竹木草制品3596批,货值6085.67万美元,相比2009年分别增长了52.85%和36.90%。
 

  2010年,涉及义乌玩具行业的国外通报案例实现了零增长。
 

  通过调研和深入探索,义乌局渐渐形成一种变“堵”为“疏”的工作理念,按该局局长贾宗金的话说,就是“商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正道走不通,往往会导致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变‘堵’为‘疏’,通过疏通出口渠道,把更多的出口主体纳入到监管范围,一方面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这类商品出口质量安全真实情况,另一方面只有更多的出口主体来报检,才能将更多出口化妆品纳入到监管视野,也才能够更有效地进行引导、规范。”
 

  “管”溯源:管出质量意识
 

  4月24日,根据调查结果,义乌局对11份美国FDA通报涉及的企业和组货单位作了相关责任追究处理,同时,向义乌市政府、市场主办单位(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和行业协会通报了详细情况。
 

  第二天一大早,义乌化妆品行业协会会长就带着协会相关人员来到义乌局。他们希望义乌局能为企业开展培训,对企业生产质量进行把关指导,尤其是针对国外化妆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培训。4月27日,培训正式开始。150家义乌化妆品企业主和质量监管员准时出现在义乌局7楼会议室。培训期间,企业主还就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纷纷向培训老师提问咨询。此后,在义乌局对化妆品出口企业开展原料核查活动中,也出现了这样积极主动的火爆场景。
 

  “只有变‘要我规范’为‘我要规范’,才能达到最好的监管效果。怎样才能转变出口企业的这种意识,关键在于要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责任倒逼,提高出口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贾宗金局长如是说。
 

  当然,光变“堵”为“疏”还不够。目前,义乌局与行业协会合作,着重加强了溯源管理,通过实施市场商位备案和组货单位备案制度,督促市场出口商位建立进出货物台账,组货单位建立仓库货物进出台账。他们要求出口主体在报检时应该主动申报货物产地,建立完整的可追溯链条,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鞭策出口主体提高规范经营意识,营造健康和谐的通关环境。
 

  采访后记:
 

  一天11个通报,对主要以出口为主的义乌化妆品行业来说,无疑是一次沉痛的打击。面对打击,义乌局认真调查,在后续开展的整顿活动中,义乌化妆品行业协会和企业主不回避问题,查找质量控制薄弱环节,这让我们看到了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希望。再完善的监管制度、监管措施和手段,都难免有盲区。只有出口主体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诚信经营意识,变“要我规范”为“我要规范”,才会有更好的监管效果,产品质量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这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哪里才是我们监管的着力点?随着我国对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也许我们的目光不应该再局限在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手段上,而应从一个个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中因势利导,从提高出口主体意识着手,真正把我们的监管措施建立在出口主体积极、主动、诚信的基础上,去攻克产品质量安全这道难关。

作者:贾英 方丰平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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