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落实。成立服务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抽调专人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质监局文件精神,以宣传手册、公告等形式向五大战役重点项目作出公开承诺;对重点项目涉及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优先受理,实行全过程专人跟踪和一站式服务。
三是提高服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主动公布区域项目分工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接受企业预约服务,尽量在第一时间派车派人到项目现场服务;减少到项目单位的人员和次数,对新建和建设中的项目提供上门帮扶;对因权限等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事后派专人限时办理。
四是加强跟踪服务,确保少走弯路。依法依规许可生产,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对口服务,指定专人跟踪,及时了解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提前介入,帮助企业把好工艺、设备、产品选择关,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生产许可证;对已进入建设阶段的重点项目,加强跟踪服务,组织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深入现场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帮扶,让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少走弯路。
五是加强质量监控,保证安全生产。注重发挥质监部门检验检测技术优势,不定期对重点建设项目使用的钢筋、水泥等主要建材及机电设备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重点建设工程;主动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方面报备、检验等相关手续提供无偿咨询,特事特办,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特种设备报检,增加技术服务频次;将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重点名录,实行重点服务与监管,有效保障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
六是强化督查制度,提高服务质量。跟踪项目服务动态,检查督促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度,协调解决服务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服务职能不力、推诿、“中梗阻”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