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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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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的部署,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创建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并确定肥西县等21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创建试点单位。

  《实施方案》要求,创建试点单位要围绕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的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队伍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推进餐饮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等10个方面,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着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实施方案》指出,第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周期为2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具体测评指标40个,总分100分),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评总分≥80分的授予“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边创建、边考核、边总结推广的方式,全面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省100%的县符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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