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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改革名牌评价机制规范评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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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我省共评定湖北名牌产品209个,至今未发生一起举报和投诉,其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这表明,发轫于去年的湖北名牌评选机制改革已取得成效。”近日,湖北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中国名牌产品的停评,曾对地方名牌的评选工作产生过一些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因质监部门一家主导的名牌评选机制透明度不够,导致社会对其评选过程的公正性产生质疑,而对开展名牌产品评选这项工作本身并不持异议。据此,湖北省在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格执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八严禁”的通知》和《湖北名牌产品评价工作防治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于2010年开始对湖北名牌评价机制进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据湖北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从规范评价行为入手,重点从4个方面出台改革措施,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着力提高湖北名牌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一是改革决策、评价、监督机制。2010年,湖北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质量协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10—2012年湖北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及做好2010年湖北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10年湖北名牌产品评价通则》,第一次规定名牌评价“由湖北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和省质量协会组织进行。对消费类产品将委托权威机构进行顾客满意度指数调查。”这一规定向社会公开表明,湖北省质监局将退出名牌产品的评价改由该省质量协会组织评价打分,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进行顾客满意度测评,然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湖北名牌产品初选名单,在征求有关执法部门意见后,由31个厅(局)组成的湖北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最后报省政府分管省长审定。这一全新的评价机制,实现了决策与执行的分离、“评议”与“审定”的分离,4个主要环节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极大地提高了湖北名牌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如2010年度的湖北名牌产品评价,首次由湖北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质量协会和省质监局监察室共同在专家库中抽取58名专家,组成2010年湖北名牌产品专家评审组。然后,湖北省质量协会组织召开专家评价会议,将评审组分小组按照《评价通则》和专家组制定的《评价细则》对申报产品进行现场封闭式评价打分。相关专家指出,“现场封闭式评价打分”这一做法,有效屏蔽了社会的干扰,从源头刹住了说情风。二是开展“阳光评选”,坚持公开透明。为了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湖北省明确要求申报数据必须经市州统计、税务、环保部门审查确认,同时进行“两次公示”。即:湖北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市州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8—15日分别在省局和市州局门户网上向社会公示。12月13日~20日在省质监局门户网公示湖北名牌产品的企业及产品初选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行考核、监督、抽查制度。去年在湖北名牌的评价过程中,该省先组织市州县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考核和抽查。在此基础上,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对15个市州、37家申报企业进行抽查,防止企业弄虚作假,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四是制定企业自愿、不收费的原则。湖北省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以湖北名牌产品评价的名义向企业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申报企业有权拒绝和抵制借湖北名牌产品评价名义开展的任何变相收费活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各级质监部门和监察部门举报。”并由省质监局监察室全程参加监督。
 

  据悉,通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坚持省质量兴省办公室与省质量协会共同推进,各市州质监部门与省行业协会合力推荐,顾客满意度测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申报数据和评价结果两次公示,湖北名牌评价机制日益科学、规范和公正,湖北名牌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显著增强,企业创名牌的积极性和名牌产品的“含金量”不断提高。2010年,湖北名牌产品数量达到655项。这些精品名牌产品虽然数量不到全省产品总数的1%,但销售额达到3932.55亿元,同比增长27.21%;占全省工业产品销售额的26.7%;实现利税441.91亿元,同比增长19.2%,拉动全省工业销售产值增长3.41个百分点。拥有专利4127项,同比增长22.54%。采用国际标准842项,同比增长18.42%。

作者:韩玉明 张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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