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切不可把“客户指定”等同于“客户至上”。近日,在现场检验一批出口电熨斗时,余姚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人员发现该产品使用的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这家生产出口电熨斗产品已有三四年历史的企业,居然也出现这种低级失误,究其原因就是盲目依从客户要求。
从企业角度讲,“客户至上”是企业生产产品的宗旨,但要以符合法定生产标准为前题。企业技术人员尽管明知道这一点,却碍于利益而明知故犯。这种“客户至上”给产品出口埋下风险隐患,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据了解,不同的电器产品所对应的特殊标准会根据其使用条件、使用方法等作出不同规定。比如,电熨斗产品的特殊标准中就规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只允许用作无绳电熨斗支座的电源软线和蒸汽电熨斗的分离式水箱或蒸发器的电源软线”。此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也会根据不同的产品特性对电源软线作出特殊要求。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一定要树立“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以进口国的标准为生产前提,切不可盲目依从客户;平时应加强政策、标准和技术方面的培训与学习,若客户来样不符合标准或进口国要求,应及时与客户沟通,说明原因,维护企业的效益与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