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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纤维检验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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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临沂市纤维检验所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全面开展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主要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临沂市纤维检验所成立了以田宝胜所长为组长,于春光、庄海涛为副组长,科室责任人为成员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要求和责任,把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人心。研究建立“信息周报”、“总结月报”制度,每周报送专题稿件、每月报送工作总结,通过周例会、月调度会通报报送情况,加强部门联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是抓企业培训,促企业履责。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组织面向纤维产品和纺织产品企业法人代表、员工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制定“明白纸”、“告知书”等活动,宣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积极推动2011年纤维产品和纺织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至4月份全所共出具检测报告300余份,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作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是抓重点整治,促质量安全。从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入手,严厉打击絮棉制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力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3月28日,与临港区分局召开了再加工纤维产业整治现场会,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政策,并发放宣传资料,为区域产业的整治工作拉开了序幕。

作者:庄海涛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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