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长治高新区质监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企业的产品标识标注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主要针对产品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经检查发现,辖区某企业生产的铁硼磁钢,其外包装标识标注与该厂厂名厂址不符。该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关于对产品包装标识标注的规定。针对其存在问题,执法人员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阶段,该局还将继续加大对标识标注的监管力度,同时,宣传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产品标识标注有关的违法行为,有效打击产品乱标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