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质协,各行业质协、中国质协各分会、企业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精神,在政府的支持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下,中国质量协会自2001年起成功地启动了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全国质量奖是我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通过开展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树立我国追求卓越质量经营的典范,最终目的是带动全国广大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提高我国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素质,增强我国产品、服务和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升国家的竞争力。这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六年来共评选出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英特尔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44家追求卓越的企业,为激励和引导我国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标准,实现观念转变和管理创新,提升竞争力树立了标杆和样板。 2007年中国质量协会将继续开展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评审工作的原则
(一)2007年的评审工作将继续坚持科学、公正、企业自愿的原则,按照《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见附件1)进行。
(二)2007年的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04)。
(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生产经营,符合《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中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全国质量奖。
(四)希望申报企业在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奖的工作中,认真学习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重视创奖过程中的价值,提高企业持续改进的能力和综合绩效水平。
二、2007年评审工作进度安排
(一)拟申报2007年全国质量奖的企业,请于2007年5月15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到中国质协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1.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组织简介一式三份,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附录B; 3.企业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三份,含图表不得超过六万字; 4.证实性材料一份,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用户满意调查报告、环境检测报告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报表中的填报说明; 5.含所有资料的光盘一张。
(二)评审工作委员会将于2007年6月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资料评审。
(三)评审工作委员会将于2007年7~9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料评审所确定的企业实施现场评审。
(四)2007年11月将隆重召开全国追求卓越大会,由国家领导人和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对获奖企业颁奖,同时搭建一个充分学习、交流的平台,分享获奖企业的最佳实践和成功经验,为我国广大企业持续改进、提升竞争力创造价值。
(五)为使有关人员深入理解、掌握标准并有效实施,定于2007年3月、11月将举办全国质量奖标准培训班,2007年4月将举办全国质量奖评审员培训班。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全国质量奖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15日,递交申报材料以收到材料之日为准,邮寄申报材料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二)申报全国质量奖企业需同时交纳1000元申报费。
(三)鉴于往年个别企业自我评价报告字数过多,给评审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顺利进行,自2007年起,对于超过七万字的报告将在评审中扣分。
(四)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严肃性,企业自我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递交经确认后,未经全国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允许不得擅自修改。一旦发现将取消参加评审的资格。
(五) 有关详情请查阅中国质量协会网站。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质量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2809014498969
联系部门: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龚选平 吕 青
电 话:010-66072472 传 真:010-66013615 010-66073178
网 址:www.caq.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