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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工作者也是食品安全“守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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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特别强调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同时,对质检工作者寄予“食品安全‘守卫者’”的厚望。作为质检系统的新闻工作者,同样肩负着食品安全“守卫者”的神圣职责。
 

  总书记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首先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食品失去了安全“底线”也就失去了人类“食”的本意,更失去了食品生产者和加工者做人的人品、人格甚至人性。也许人们会问,新闻工作者既不是生产者又不是加工者,其“守卫者”的职责何在?笔者认为,这种新闻工作者的“安全”“守卫者”职责不是具体的、直接的,却同样是十分重要的。
 

  先说新闻工作者的舆论与社会“监督”职责。实践证明,食品安全仅靠监管部门的监督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国13亿人口每天要消耗200万吨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而全国仅生产食品经营主体就高达323万家,餐饮单位则210万家,从事农牧渔业2亿多户。那些小作坊、食品个体加工点更是不计其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职责、监管部门有职责,新闻记者的舆论监督也必不可少。舆论监督可以唤醒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可以让食品造假者和各种“黑心”食品、“变质”食品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无处藏身。
 

  其次,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与自身职业操守也决定着“食品安全”中的这个“安”字。
 

  新闻的“生命”在于它的“真实性”。对食品安全的报道,既不能夸大其辞,把个别问题、局部问题说成是“一团黑”、“一团糟”,更不能无限上纲,图“时髦”,单纯为制造“新闻”而“新闻造假”。前一时期,轰动京城的“纸包子”事件,就是个别记者为哗众取宠无中生有编造的一出“闹剧”。最近一个时期,关于“圣元奶粉”、“皮革奶”、“牛肉膏”等食品事件的报道,也是个别媒体的夸大其辞、查无实据的“新闻”。新闻工作者理应要有做人的“天地良心”。如果忘记了这最基本的原则,新闻引来群众恐慌,那才是新闻工作者的良心“失守”,道德“失守”,更不要说做食品安全的“守卫者”了。身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应在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的情况下,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学会从中进行科学的分析与判断。新闻工作者要尽量使自己由食品安全的“外行”变成“内行”,通过学习知识专业,做到心知肚明。正可谓:“人有知学、则有力矣”。只有全面了解了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你的报道才有力量。
 

  二要学会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安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能捕风捉影,有意把个别问题串起来,制造“放大效应”。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所言所行、所文所报,不图一时之宠,但求客观公正。做记者和做人一样,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去传播消息,发表评论。正如古人韩婴所言:“正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不为安肆志,不为危另行。”前几年,当个别持有偏见的西方媒体对“中国制造”进行歪曲报道和无限上纲时,国家质检总局一位领导曾呼吁“有热血的新闻工作者站出来说真话。”时至今日,身为新闻工作者,依然需要有说真话的勇气和热血,依然需要有立足于大局,着眼于长远的人格和品德,坚守身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应有的信仰和理想。
 

  三要学会把食品安全中的质量常识大众化、科普化,这也是对老百姓负责任的职业水准。新闻报道不是传话筒、不是录音机,新闻工作者要学会把专业术语、理论术语科普化。也就是说,要让读者能准确理解其内容、正确把握其方向。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视察时的重要讲话,身为新闻工作者同样要肩负起“当好食品安全守卫者”的神圣职责,用心中的爱、手中的笔,与质检部门的战友们一起,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常青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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