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品《卖拐》中,赵本山凭借其敏锐之嗅觉、三寸不烂之舌把身体非常健壮、健康的范伟给忽悠“瘸”了。但没想到,如此把好人忽悠出“病”之滑稽、荒诞之事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据1月9日《新京报》报道,31岁的未婚女士王洪艳去上海协和医院,医生为其粗略检查后,立即断定她患有继发性不孕症、盆腔粘连、双侧输卵管炎、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并说病情严重,很可能导致终身不孕,需马上做手术。
令王女士苦不堪言的是,入院不到24小时花去医药费近4万元不说,一周后,王洪艳却拿到另一家医院做的妇科检查报告,发现自己竟没有大病。其妹妹王洪波在上海协和医院经历了同样的遭遇,姐妹俩一共花去了近8万元。妹妹在上海多家妇科权威医院重新检查,其结果均为“无妇科疾病”。明明是健康的人,却被医院硬给忽悠得“浑身是病”,如此医院,其医德、道义、责任实乃令人可悲可叹。
按说,接纳患者、救死扶伤才是医院的天职。但这些医院不坚守自己的医德、道义,竟然昧着良心干起了骗取他人钱财的勾当,在这个讲求诚信、人性的社会,还有什么比这更使人感到愤慨的呢?当社会公民因为患病,到医院进行治疗,此乃自古以来天经地义之事。而医院、医生之所以出现、存在,恰恰也是为确保公民生存权、健康权而治疗服务的,而不是设下陷阱坑害患者。
一个健康人,被医院忽悠得“不孕”、双侧输卵管炎等等了,这些恶劣事实反映出的是公民生存权、健康权在遭受侵犯。诚然,医院作为一个自负盈亏的特殊企业,其自身的运营需要成本。但是,医院不能因为要牟利,为了多谋取钱财,不惜设套骗人。否则,这样的医院跟拦路抢劫的土匪没有两样,这样的医院也必然会对社会构成威胁。事实一再告诉人们,纯粹靠医院、医生医德、道义的自觉性来确保患者的利益,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在目前医院医德、道义、责任严重丧失的情况下,必须要有一种刚性的、具有强制性的“力”来对医院的行为进行约束。我以为,这个“力”就是完善的法律法规及与之相匹配的无懈可击的执法行为。任何行为不受约束,都必将走向无序与混乱,医院的行为也不例外。
事实上,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本身就是一种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也永远保持着一条最低底线——法制底线。而医院作为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的一个独立运营的个体,其运行轨迹自然不会偏离市场经济的法制底线。任何偏离法制底线的经营行为,都应该自食其果。因此,通过设置严刑峻法使医院、医生不敢违规、不敢不守信用、违不起规、“忽悠”不起人,才能真正确保每一个患者的权益,确保患者的生存权、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