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质量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灵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设立国家荣誉制度,表彰有杰出贡献文化工作者”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工作部署,加强企业质量安全文化建设,充分总结和展示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质量安全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经研究,定于2011年6月17-19日(质量安全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建筑业质量安全文化建设高峰论坛,论坛期间将在钓鱼台国宾馆隆重表彰荣获国家质量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功勋人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 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
二.媒体宣传: 中央电视台(CCTV-4中国新闻)、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海外版、经济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建设报、中华建筑报、新浪网、搜狐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官方网站、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官方网站。
三.论坛主题: 质量安全文化-------企业的生命线
四.峰会内容:
(一)高峰论坛---企业家、专家对话
围绕论坛主题,深入探讨如何有效构建质量安全文化体系,发挥质量安全文化在企业长期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推动创新文化管理,打造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二)情景再现---企业经典案例剖析
通过情景再现方式演绎建筑企业文化建设的精彩故事,讲述经典案例,并邀请大型建筑企业家、知名专家学者进行现场点评。
(三)颁奖盛典---鼓励先进、树立标杆
通过评选带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中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栏目)等媒体在全国范围内对获得“2010·国家质量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功勋人物”的企业和个人重点宣传报道。
五.时间地点:
2011年6月17—19日(质量安全月)。论坛开幕式及颁奖仪式地点设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具体报到地点会前十天另行通知。
六.奖项名称:(申报企业须为会员)
国家质量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国家质量安全文化建设功勋人物
七.拟邀领导:
拟邀请全国政协、全国人大、文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有关领导及专家出席。
八.参会范围:
各行业国有、民营建筑企业、中央国家机关基建负责人,部分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部门领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家学者,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
九.参会费用:
本次会议每人会议注册费1800元人民币(含餐饮、资料、市内交通、纪念品、专家及照相费等费用),住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注)研究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凭会员证享受10%的费用优惠。
十.书籍出版:
本次论坛出版《国家质量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功勋人物集锦》大型画册,将作为珍贵礼物赠送给党和国家领导人、参会代表,中央各部委办,各省市区领导外,还将赠送国家图书馆、中国文学馆等处珍藏。
十一.组织联络: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世纪城远大园二区2号楼B-1H
邮编:100097
联系人:王磊
电 话:010-51986643 51986950 51184582
传 真:010-51413641 61272821
邮 件:zhilianganquan@126.com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 http://www.mohurd.gov.cn → 行业会展
主办方网址:www.chinaacsc.org www.cosocc.cn
附件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附件二:回执
附件三:示范单位申报表
附件四:功勋人物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