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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往美国的婴儿床需关注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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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美国政府宣布禁止生产和销售侧拉式婴儿床,要求婴儿床必须有固定的边栏。
 

  侧拉式婴儿床因允许升调或降低婴儿床的一侧以便于使用,在美国颇受欢迎。但据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通报,自2000年以来,侧拉式婴儿床已经在至少32件婴儿和幼童死亡事件中受到指责,并且被怀疑与另外14起死亡事故有关。为此,美方已对《全尺寸婴儿床标准》(ASTM F1169)进行了修订,将于2011年6月开始生效。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有以下4点变更。一是淘汰了婴儿床的侧拉栏,婴儿床中不再允许出现侧拉栏。但是婴儿床可允许移动部分,只要该移动部分处于侧板上端以下6英寸处。二是修订标准明确要求,在正常使用中,贴在婴儿床上的警示说明必须完全、随时、全方位可视。三是同时解决板条的结构问题。板条不得是侧向组合、指形组合或两端组合的木材块件。四是修订标准增加了杆或板条的强度要求,即杆或板条须承受56.2lbf的负载,不会破裂或从水平支撑物中散开。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出口童床企业:一要全面了解新标准的相关内容,密切关注新标准的执行情况;二要及时改进婴儿床的设计与工艺,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避免产品出口美国受阻;三是建立异常信息反馈制度,在标准实施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检验检疫部门报告,避免因突发事件未妥善处理而影响中国出口产品声誉。

作者:孙蓓玲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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