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国内家电业的一个特点就是小家电行业蓬勃发展,也自然而然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有的已经销声匿迹数年之久的大家电品牌也重出江湖。实际上,老牌大家电品牌再现小家电市场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它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业内尽人皆知的秘密,就是“品牌授权”合作模式的应用。
在市场上,大家可以看到很多“名品”小家电,一些在家电行业中曾经辉煌但是现在已经走向没落的品牌,也有一些是以生产大家电著称的品牌。这些产品一投放市场就吸引了消费者的注意,在同很多不知名的小家电品牌的竞争中占尽上风。因为消费者一直认为,这些产品更值得信赖,但是消费者不知道,企业正是利用了他们的这种心态。
从概念上讲,品牌授权是品牌的拥有者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时间内允许指定对象使用的一种商业合作模式。在这种商业合作中往往是一方面具备品牌优势,一方面具备生产优势,二者结合各得所需。这原本也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个在商业领域一个双赢的模式却被一部分人所利用,将实现的所谓“双赢”建立在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上。
在品牌授权的合作模式中,有一个重要的保障是监督机制。但是现在的家电行业很大一部分品牌授权合作却没有这样的监督机制。更有一部分利欲熏心的企业或个人在其中牟利,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例如,有一家曾经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家电企业,因为近年来的经营不善已经濒临破产,他们看到小家电行业利润仍较大、品牌集中度不够高,便把自己的品牌授予那些有一定生产能力但是没有知名度的企业使用,为了多赚钱,使用“一女多嫁”的方法。由于利益分配不均,几个购买品牌的小企业之间出现纠纷,连同这个品牌拥有者一同走上法庭。又因为产品质量不过关,消费者也对他们进行了投诉。
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品牌授权的合作模式在实行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总体说来,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重眼前利益不顾品牌。被授权者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品牌使用权,所以被授权者必须考虑投资的短期收益,不会注重品牌的维护与发展。如何解决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冲突,是授权方制定品牌授权管理策略的首要因素。
其二,产品质量缺乏监管。由于品牌所有者不直接生产产品,更有甚者品牌授权还有“二道贩子”的现象,这样就无法对具体的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上的监督。而产品质量又是企业品牌最终立足之本,生产过程的管理也是纷繁复杂的。如何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是品牌授权方和被授权方都需警惕的因素。
其三,售后服务无法配套。被授权者一般会将产品快速地推向市场,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可是,要在全国建立健全相对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岂是一朝一夕之功。他们一般会将其售后服务工作交由经销商来完成,但经销商是否稳定、配件的管理、售后服务技术的管理、售后服务质量的好坏需要专业的队伍去管理控制,对品牌的最终影响很大。
其四,与原品牌的冲突。由于企业长期经营战略及实际操作的结果,消费者已经在某一产品上认同了该品牌,或者品牌的知名度还不够高,或者只是在某一区域内具有可延伸性,这样一来就造成品牌的延伸性较差,进行品牌授权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或者被授权的产品与原主营产品的关联性较差,且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品牌授权更有损于企业发展。
实际上,这样的现状和后果并不是“品牌授权”本身的错,错在品牌授权过程中没有一个适合的制度进行保障,没有完备的体系进行监督,错在个别行业企业和个人不择手段贪图利益。要想获得长期的发展和更大的利益,品牌拥有者必须在确保“授权”在规范的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