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洗涤剂是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根据规定,凡是列入《目录》的产品,生产单位必须按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取证后方可生产,否则不得生产该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
劣质洗涤剂产品可能存在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有机溶剂、砷或重金属铅等物质残留超标等严重质量问题。一旦经由受其污染的餐具及食品被人体摄入,将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为此,云南省云龙县质监局通过调查摸底,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助下,对5家餐具消毒中心餐具洗涤剂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抽查了3所学校食堂。从检查情况看,学校食堂相对规范,用量极少,而专业餐具消毒中心多数都做到了不使用无证产品,包括浸泡粉等工业产品。
通过检查,有2家餐具消毒中心涉嫌使用无证洗涤剂产品,已经立案调查,有1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通过此次检查,宣传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