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经自治区法制办及卫生厅同意,已于近日下发各药品生产企业。 该《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推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西藏区局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于近期举办药品质量受权人培训班,对各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受权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