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乐都县蔬菜生产基地,为积极适应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委、县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经营、使用甲拌磷农药。
甲拌磷属于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毒性大、残效期长,国家农业部第199号公告规定,该农药严禁在蔬菜、果树、烟草、茶叶等作物上使用。但是,由于受传统种植习惯的影响,部分地区仍在违规销售使用甲拌磷农药,致使部分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影响了乐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制约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使乐都县的农业产业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势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委、县政府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结合乐都县实际,全面禁止经营、使用甲拌磷农药,对违规者,将按销售、使用违禁农药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