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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乐都县重拳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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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乐都县蔬菜生产基地,为积极适应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委、县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经营、使用甲拌磷农药。

  甲拌磷属于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毒性大、残效期长,国家农业部第199号公告规定,该农药严禁在蔬菜、果树、烟草、茶叶等作物上使用。但是,由于受传统种植习惯的影响,部分地区仍在违规销售使用甲拌磷农药,致使部分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影响了乐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制约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使乐都县的农业产业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势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委、县政府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结合乐都县实际,全面禁止经营、使用甲拌磷农药,对违规者,将按销售、使用违禁农药进行处罚。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农业部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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