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市场竞争变得愈发激烈。在这种大背景下,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只把目光停留在成本、质量、服务这些经济效益层面显然是不行的,还必须要从更广泛的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层面来考虑问题,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民”意识,关注企业的社会效益。只有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塑造和展现有益于社会发展、有益于环境的正面形象,取得社会公信,企业才能更被市场青睐,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事实上,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拥有百年历史并至今仍表现出旺盛生命力的优秀企业,其成功的经验中,无一例外都有一条:都将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发展,作为企业理念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并贯彻于企业行为的每一个环节。在维护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谋求企业发展,推动产业进步,进而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企业长远的社会价值。
优秀企业强调自己的社会公民意识,正是从人本理念出发,试图走上企业“修齐治平”的道路。作为社会公民的一种,企业和其他类型的公民一样都对社会负有多方面的社会义务,并且应该像孔子说的那样“己立立人,己达达人。”或者依循孟子的理想,在超越了“独善其身”的阶段之后,“兼善天下”。其实,企业的“兼善”行为,不仅是一个具有文化理念的企业的道德理想,是企业成为社会良心维护者的自觉行动,而且也是企业获得社会承认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
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种获取社会资本的过程。企业的社会资本是指企业通过社会联系获取稀缺市场资源并由此获利的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企业而言,最典型的稀缺资源,无疑是消费者对品牌的信赖和忠诚度。这种资源,除了基于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更多则基于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可口可乐拥有数百亿美元的身价,便得益于对这种资源的重视和挖掘。在中国,可口可乐不惜巨资,十几年如一日赞助“希望工程”,这一“兼善”之举,为其赢得了极佳的口碑。因为可口可乐已经积累了巨大的社会资本,这种无形的资本是无价的,也是烧不毁的。
遗憾的是,与国际上的一些优秀企业相比,我国许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还相当淡薄,离社会公民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贡献。
面对来自世界范围内的挑战,中国的企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消除观念上的一些误区,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而政府亦应加快建立健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加强企业自律及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监督,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与监督机制,并逐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化,只有如此,中国企业才能真正成为现代企业,才能真正具备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成长为全球性公司,为和谐社会构建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