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果冻“新国标”,对果冻产品的大小规格进行了详细规定。然而新标准实施一个多月以来,不符合标准的果冻产品,比如那些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小果冻”并没有从市场上消失,由于价格便宜,许多消费者对这种“小果冻”依然很青睐。
果冻食用不慎,容易造成生命危险,对于儿童和老年人来说危险系数更高,而近年来不断发生的果冻杀人事件,更引发了人们对果冻食品安全问题的普遍关注和担忧,加强果冻食品安全监管的呼声日盛。正是在此背景下,果冻“新国标”才得以出台。应该说,“新国标”的制订实施,必将极大地降低果冻食品的危险系数,为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构筑起一道有力的防护墙。然而正如我们所看到,果冻“新国标”的执行效果似乎并不太理想。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当被问及是否知道今年10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果冻国家标准时,包括商场销售人员和消费者在内的大多数人对此事一概不知,不少人甚至根本不知道果冻还有国家标准,而“新国标”对他们而言更是无从谈起。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他们虽然大都知道果冻食品有危险,但他们却不知道怎样去避免这种危险,也就是说,他们并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他们缺乏的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对果冻国家标准的无知正说明了这一点。
尽管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匮乏往往会导致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有人因此把这种情况视为造成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但事实上这并不是原因,相反却是一个结果。因为即使消费者有意愿和能力主动获得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比如利用便捷的信息手段主动查阅和学习果冻“新国标”,在获得了相关安全知识后自觉放弃和抵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果冻食品,从而使不符合标准的果冻食品因失去购买者而自动退出市场,但是消费者的这种主动性总是会受到时间、精力、财力、物力这些成本限制,考虑到错误知识和不良信息大量存在的事实及消费者自我学习的盲目性,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况且,要求消费者成为食品安全方面的百事通,这本身就是一种有悖于基本情理和法理的观点,而把食品安全问题归结于消费者的贪图便宜和无知,则更是相关责任者推卸责任的借口。
如果把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匮乏当成了一个原因而不是结果,必然导致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时出现思路、方法和措施方面的偏差和失误。长期以来,人们一提到食品安全,想到的往往是相关标准的制定、生产经营者的自律和各监管环节的体制机制健全和有效监控,而恰恰忽视了食品安全教育。而由于食品安全教育的缺失,也导致许多消费者产生了一些消费误区,比如贪图价格便宜,缺乏防范意识,再比如过度紧张,食品消费信心易受打击,出现食品恐慌。
食品安全是一项事关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全局的系统工程,离不开生产、流通、市场等各环节的监管,同样也离不开公众的食品安全素养和防范意识的提高。而且,受技术及经济等手段的制约,单纯依靠监管不可能完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样,公众的食品安全素养和防范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