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3日,菲律宾卫生部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发布(DPNS/BFAD) 08:2006号法规,关于发酵奶的规范。规范适用于符合该标准第2部分规定的、直接食用的发酵奶,包括热处理发酵奶、浓缩发酵奶和由这些产品制造的复合奶产品。
拟生效日期为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