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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质监执法新路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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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期望,也是党和政府执政理念的重大发展。作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担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任。它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我们山东省滨州市质量技监局在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中,努力贯彻和谐执法的工作理念,自觉把行政执法工作上升到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使质量技监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得到进一步体现。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质量技监部门要在执法工作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全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能打胜仗的质量技监队伍。

  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教育,转变执法观念,树立行政相对人既是执法对象又是服务对象的理念,把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努力实现和谐执法上,将执法的目的由单纯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转变为建立和谐的社会服务关系。

  二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树立执法新形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改造办案机制,建设案件办理办公自动化系统和“12365”质监信息平台,实行电子案审和信息共享,实现公开、公正办案。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建章立制,在制度建设上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从岗位职责、执法管理、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规范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监督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对案件管辖、案件受理、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处罚决定、案件的执行、罚没物品管理、案卷管理、文书送达、现场处罚备案等制度;建立行政相对人评议执法制度,加强协调沟通,听取相对人意见。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加强执法有效性

  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决定了质监执法面对的情况复杂多变。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行政相对人抵制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带来了质监执法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质监执法中遇到的这些问题,也应当探索运用市场手段,使质监执法工作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滨州市质量技监局在对一家无证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时,企业起初以招商引资为理由拒绝、阻挠检查,使执法不能正常地进行。执法人员在及时向政府汇报情况的同时,通过市场调查,摸清了无证产品的原料来源、销售渠道,将掌握的客观情况向该企业无证产品的使用单位和相关行业通报,使无证产品没有了市场,结果该企业不久就主动承认错误,并按规定接受处罚。而滨州市质量技监局在监督企业完成整改的同时,派出技术人员帮助企业完善条件,督促其申办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取得合法生产资格,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系后,又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帮助企业推介合格产品,使一家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企业由最初违法生产、安全隐患严重、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的情况,转变为管理完善、质量稳定的企业,走上质量效益型的发展路子。

倡导人本化管理,提前介入行政案件

  质监行政执法工作是为了通过执法,制止企业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达到促进企业发展和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目的。事后监管、简单处罚的做法,无法弥补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带来的损害,这与质监行政执法的初衷是相背离,也不能保证质量技监部门从源头抓好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神圣使命。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因此,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区域监管巡查的作用,提倡提前介入执法和服务性执法,对于新投产企业和项目,自项目上马之初就实施跟踪服务,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早提醒、早制止,把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执法也是一种服务,因此,对于企业确实存在的质量违法行为,不能一罚了之,不仅要查处问题,还要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查找解决方法,创造条件督促企业整改。这样,通过发挥质量技监部门技术服务的优势,寓执法于服务之中,使投资者在过程中规范,在规范中经营,在经营中守法,表现质监执法工作的人文关怀,凸显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强化执法监督,保证办案质量

  马克思主义监督学说认为,监督是国家机关的一种职能,是维护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的一种手段。监督,源于信任、期望,传达关心、爱护。要始终把执法监督作为质监执法工作的“安全门”、“保险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如聘请社会监督员,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司法党政机关、新闻单位和知名企业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加强与各界的联系,及时听取意见;再如,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和行政相对人回访制度,即每进入一家企业进行检查时,首先发给行政相对人一张执法监督卡,请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在执法活动结束后,反馈给执法机构上级主管机关或纪检监察机构,将执法监督卡回收率和评议情况作为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已处理的行政案件,坚持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定期回访,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

  质量技监部门进行和谐执法,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行政执法部门赢得政府支持、群众理解、企业欢迎的关键。我们要继续坚持构建和谐执法体系的探索,逐步建立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监督新体制,将质量技监工作更好地融入地方经济建设的大局中,使质量技监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好、更全面。

作者:张毅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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