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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东北亚标准合作论坛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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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1月13日至14日,第五届东北亚标准合作论坛在中国三亚召开。中国、日本和韩国负责标准化的政府机构、各标准化协会的代表及相关专家共57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三国与会代表回顾了上届会议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就各自感兴趣的新合作项目作了发言。三国代表同意推动三国间标准化领域的进一步合作。

  三国的与会代表同意在下列领域继续合作。项目负责方(如下所示)应在2007年第六届论坛上做各自负责项目的现状报告。

  1.国家标准的比较和分析(韩);
  2.建立东北亚标准合作论坛有效的操作流程(中日韩);
  3.加强信息交流(中日韩);
  4.针对ISO和IEC新领域的联合反馈(中日韩);
  5.方便老年人及残疾人标准的联合制定(中日);
  6.在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合作(日韩);
  7.在近海交通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合作(韩);
  8.标准化人才培训计划(中日韩)。

  三国与会代表同意认真考虑此次论坛提议的如下新项目,并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反馈意见通过各国的标准协会向此次论坛的秘书处(CAS)通报。经三方同意的项目,项目提案人应在2007年第六届论坛上作项目报告。

  1.网络家电系列标准合作意向;
  2.地震避险服务与现场符号设置;
  3.板面安装式数字电测量仪表;
  4.雷电灾害预警及调查鉴定标准化研究;
  5.机械产品数据字典国际标准合作;
  6.中国中医药学主题词表;
  7.关于纺织品保养标签(ISO/TC38);
  8.加强ISO/TC71活动的信息交流(混凝土、型钢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
  9.加强ISO/TC206活动的信息交流(细陶瓷领域);
  10.加强老年人和残疾人用辅助性产品领域标准化的信息交流。

  中方除上述发言中六个新提案以外,在会议资料的第281页至328页间还列有其他合作项目提案。中方提请其他两方成员同时考虑这些项目合作的可行性。

  与会代表同意将论坛的英文名称统一为“Northeast Asia Standards Cooperation Forum”。

  日本邀请中韩参加2007年在日本举行第六届东北亚标准合作论坛。 2006年11月14日

    中国政府代表 石保权先生
    日本政府代表 长野寿一先生
    韩国政府代表 金镇太先生
    中国标准化协会代表 李忠海先生
    日本规格协会代表 盐泽文郎先生
    韩国标准协会代表 李启炯先生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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