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从一个让车企谈虎色变、让消费者拍手称快的名词,发展到今日司空见惯,各方淡然视之的业内常事,不能不说是中国汽车产业的进步和消费者理性意识的增强。
透过政府职能部门、汽车企业和消费者三方的话语诉求和市场作为,不难发现,政府监管与公平,企业的逐利与责任,消费者的欣喜与无奈始终与召回制度一路相伴,仍是整个汽车行业不可回避的尖锐课题。
监督促进召回
今年以来,共有10多个厂家实施了召回:雷诺召回风景、宝马因后减震器召回进口及国产车等,而就在10月份,广州本田、湖南长丰汽车、长安福特马自达、北京现代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分别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召回报告,于近期召回各自部分轿车产品。尤其是福克斯和伊兰特,这两款年销量过万台的热门车型10天内先后宣布执行大面积召回,涉及车辆15万多辆。
对缺陷汽车产品实施召回,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缺陷产品对车主或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是对消费者正当权益的有力保障。与此同时,召回制度也是汽车制造企业展示诚信,尽早解决产品设计、制造缺陷,避免事态恶化危及品牌形象的一条合法途径。
从今年媒体曝出雪铁龙C5质量问题,到广州丰田凯美瑞ABS螺丝问题,再加上东风本田CR-V近期曝出的后桥弹簧问题,越来越多的问题车被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而这些涉及问题车的企业也通过各种方法回应了媒体和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不管这些回应到底有没有真正解决问题,但这样的态度至少是有效的。
同时,为确保汽车召回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质检总局初步搭建了四个信息平台,一是中国汽车召回网,二是投诉呼叫中心,三是专用电子邮件系统、投诉电子邮箱、制造商联系邮箱,四是为制造商备案召回信息,专门搭建了资料上传专用FTP平台。
国家质检总局从今年7月份以来就开始在多个省市开展对汽车质量投诉的专项检查,督促各个汽车制造企业和汽车经销商正确对待消费者对汽车质量的投诉,更好地解决车辆存在的问题。不管这次的集中召回是否和这次的专项检查的结果有关,但至少从侧面反映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这些方式方法都促进了国内汽车召回制度的执行。
难避作秀嫌疑
据统计,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两年间共召回汽车74次,共计665259辆,其中在中国本土生产的汽车被召回22次,召回汽车552856辆,占召回总量的83%。
耐人寻味的是,绝大多数所召回汽车的数量或毛病有很多根本不值一提,因此,无论是时机,还是成本、数量,汽车厂家总给人一种“为营销而召回”、为“宣传而召回”的走秀嫌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前,“扎堆召回”的情况已经成为我国《汽车召回制度》执行之下的一种特别风景。
在肯定召回对企业威慑力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遗憾地看到,召回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遏止住汽车产品质量投诉居高不下的态势。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汽车质量投诉相比第二季度继续上升,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新车质量问题增多;保修期内服务质量纠纷日益增多;消费者要求召回汽车的比例增多。
调查发现,同一问题汽车用户投诉一次能得到解决的只占63.8%,需要二次投诉才能得到解决的增加到24.3%。查看汽车网站的论坛,有关群发性汽车质量问题的帖子更是比比皆是:某豪华品牌轿车变速箱质量问题;某欧系进口中高级轿车助力转向系统漏油;某国产中级新车因线束屏蔽问题导致频频行驶中熄火;某国产多功能车风扇异响;某国产中级车刹车设计缺陷等等。
与争相作秀般实施主动召回不同,面对上述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缺陷问题,厂家起初大多数采取能瞒就瞒,能拖就拖,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的态度消极对待。直到媒体曝光后,还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召回,而且不惜砸下重金实施“危机公关”,对反应强烈的媒体或消费者极尽安抚,企图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于大量存在的避重就轻召回和隐瞒缺陷拒不召回的现象,业内人士表示需完善召回管理制度,加大规定中对车主、制造商和主管部门三方的相关程序性的规定。特别是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引入强制召回的措施。
“政府发公告跟企业发公告有本质上的区别,它对企业形象影响很大。企业一般情况下不会走这条路。”专家透露,中国的汽车召回政策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所以将来肯定会出现企业被强制召回产品的情况。
维权企盼三包
消费者在召回制度出台后,对汽车召回有了一个理性的认识,认为汽车召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对生命安全的保障,令消费者在汽车消费方面有了高度的透明度与根本利益的保障。但来自消费者投诉和有关方面反映,目前汽车存在的质量问题,绝不仅仅是被召回的车辆,还有一些问题车在困扰着消费者,一些问题仍悬而未决。
尽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法规已出台实施,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具体落实到执行层面,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并不鲜见。对于国内的众多汽车厂家来说,小毛病可以先拿出来摆一摆召回姿态,对于大问题,那就得“一慢二看三通过”了。按兵不动,先看一看监管部门是怎样一个态度,再看一看消费者是如何反应,然后再类比一下其他厂家是怎么做的,实在拖不住了再行动也不迟。反正,国内现行的召回制度框架还有许多前期的基础性工作没做完,还可以钻钻空子。
于是,召回制度刚实施,很多人又开始急切地盼望着“三包”了。因为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要证明一款车存在“设计缺陷”,实在是太过困难了,而“三包”则适用于每一件个案,只要你确实有产品质量的问题,厂家就得替你解决。
对于每一个具体的消费者来说,他们要的不是高高在上的空头法规,而是实实在在的具体执行。然而,遗憾的是,目前国家实行的产品“三包”目录中没有汽车,在遇到汽车质量问题时往往投诉无门,尤其是汽车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时,汽车经销商和生产厂家都以汽车没有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规定为由说“不”。因此,没有“三包”,购车者的合法权益就难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