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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水质规范亟待“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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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环境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高级研讨会”日前在华东师大举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郑丙辉教授提出,目前还没有适合我国国情的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相当数量地区的人口还在饮用不达标的水,有的存在致癌致畸等安全隐患,建立这一新标准迫在眉睫。

  受污染水源地显著增多

  郑教授指出,近年来,我国不达标的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数量呈显著上升,以地表水为水源的饮用水源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类型也由上世纪60年代的微生物污染为主,70年代的重金属污染为主,转向现在的有机污染为主,水源水中有机污染物的种类和含量明显增多,且检测出多种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以及环境内分泌干扰物质。与此相应,我国水厂的现有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却极为有限。

  现有水质标准不适合国情

  我国现有的水质标准大多是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欧盟及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并没有结合我国水厂的现有处理工艺。

  目前,评价我国饮用水源水质时采用的标准有两部,分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但是这两项标准的水质指标、标准值并不一致,使得饮用水源的水质评价结果显得混乱。新近颁布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和即将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虽提高了原有指标,但水厂工艺没有改进,出水往往难以达标。

  新标准应从调查污染做起

  郑教授建议,要想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首先应对我国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现状和水厂处理工艺展开全面调查;其次,应对评价指标的选择原则和标准值的确定方法进行研究,积累制定标准的方法和经验,还要对国外的标准开展广泛调研,听取专家和公众的建议;最后,在标准制定后的实施过程中,还应该一方面开展污染源调查,另一方面改造和提高我国水厂的现有处理工艺。

作者:佚名 来源:新闻晚报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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