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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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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由全国整规办、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7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代表总局在会上发言时表示,近年来,全国质检系统坚持做好衔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坚持加强领导,确保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做到“五不放过”,严惩了制假售假犯罪行为;坚持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坚持从严治政,严厉禁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并积极与公安、检察等部门配合,大大推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了对假冒伪劣产品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严惩犯罪,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发展地方经济创造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做了大量艰苦有效的工作。

  他指出,在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少数地方认识不到位,对移送重视不够;有关法律、法规衔接不够,给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带来了难度;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手段不足,难以满足移送工作的需要等。

  李传卿要求,针对这些问题,各级质检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向深入。一要深化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梳理质检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法律法规,出台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措施,确保移送更加有章可循,促进移送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二要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各级质检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协作机制,促进信息交流、强化证据收集、预防暴力抗法、克服地方保护、提高执法打假效能。三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特别是对组织大规模打假行动,以及有证据表明涉嫌犯罪的行为相对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要通过联合执法,促进质检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现场移交”,减少进入司法程序的环节。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监督水平。对涉嫌犯罪的假冒伪劣案件,要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大力推行“开门办案、阳光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作者:夏文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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