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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建立行政执法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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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控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越来越重视:2004年,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北京检验检疫局结合“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的管理理念,提出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框架:以一套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确定执法责任、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用一套规范的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一个信息化平台,将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机地串联起来,使行政执法责任制高效、便捷运行。

  事实证明,北京检验检疫局“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为北京检验检疫局、为检验检疫系统有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借助这一载体,北京检验检疫局逐步建立起了独具特色的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体系。

  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为切入点

  将质量管理体系作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一大创新。实践证明,质量管理体系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发挥了多重功效:

  ——梳理执法依据。北京检验检疫局利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文件清单,梳理执法依据,明确了三级目录,形成了“北京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执法依据目录清单”,既兼顾到了纵向的执法依据的规范层级,又体现了内部横向的检验检疫业务的部门分工,从多个角度为执法依据的查找与运用提供了便利。

  ——分解执法职权。北京检验检疫局利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了部门业务分工,确定了部门中不同岗位的职权及任职条件,并细化了各个岗位应当承担的工作事项的流程及规范要求。从部门分工、岗位定责、作业指导自上而下三个层次,对检验检疫执法职权进行了科学全面的明确与分解,把权力和责任具体落实到了行政主体的内部机构和具体执法人员身上。

  ——明确执法责任。北京检验检疫局共制定完成了1套质量手册、26份程序文件、219份作业指导书。这些文件,把局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从局、处、科及科内工作人员4个层次的数百个岗位职责进行了说明,详细地规范了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业务分工,将宽泛的执法职权详细地分解到了每一个执法的部门、岗位及人员身上,使每一位执法人员都明确了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时限等问题。

  以绩效考核为执法评议的核心

  绩效考核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也是科学界定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的关键。北京检验检疫局结合“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的建设,成功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体系。

  在北京检验检疫局“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的绩效考核体系中,考核内容、考核要素被量化成具体的指标和分值,通过不同的权重,按比例体现在每个部门被考核的项目上。结合工作实际,北京检验检疫局以执法风险较高或易出现执法过错的执法行为种类为切入点,在绩效考核的多项指标中选取了行政许可管理、行政处罚管理、业务质量稽查和执法行为稽查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关键指标。北京检验检疫局法制部门将这四项基本考核指标的考核策略明确化,并根据实际需要,将每项基本指标分解为若干考核要点并相应赋值。如发现违规操作,即按所规定分值予以扣除。

  实践证明,北京检验检疫局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体系的实行,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了重要作用,外埠流向货物的报检落实率由2004年9月的59.4%逐年递升至目前的91.6%。

  今年1至8月,北京检验检疫局共接收外埠流向货物5480批,货值10.99亿美元,实施检验检疫4979批,直接收取检验检疫规费844.3万元;对外埠流向货物未落实报检的400多批次进行了专项稽查。通过稽查,约360批次落实了报检,货值5000多万美元。

  此外,稽查部门还对已经归档的外埠流向货物的证单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质量差错和质量事故。

  以过错追究制度规范“自选动作”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滥权”,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权力的规范、约束作用,也需要一套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的制度来兑现。

  为此,北京检验检疫局专门成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局领导担任,组员由纪检监察、人事、法制、执法和稽查等部门组成,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2006年6月,北京检验检疫局借鉴考核激励机制,结合行政执法的情况特点,研究制定了《北京检验检疫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详细列举了34种应当追究责任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并明确界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及责任人,明确了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方式,明确了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程序。这一制度的出台,成为北京检验检疫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政策依据。

  为落实责任追究环节,北京检验检疫局研究开发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化系统”,使行政执法责任制与“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达到无缝衔接,实现了对检验检疫人员执法过程的监督和对过错责任的信息化监管。

  与此同时,北京检验检疫局还通过多种渠道启动了社会评议,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投诉网址及电话,与企业签订了“行风共建协议”,并不定期地举行顾客满意度调查。这一系列举措,体现了北京检验检疫局公正严明的执法决心,对于约束一线检验检疫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违规现象,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北京检验检疫局探索出的具有检验检疫特色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道路,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北京市副市长陆昊等领导的高度肯定。

  日前,由北京检验检疫局局长魏传忠和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主编的全国质检系统第一本探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和做法的专著——《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创新与实践》一书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我们相信,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和北京检验检疫局的示范作用下,质检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必将有声有色,取得更大成就。
作者:董敬民 王娜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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