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情况显示,上海市仪电、饮料、电器和涂料等四个行业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强制性标准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部分规模较小的生产加工企业中比较突出。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标准实施情况在9月份组织专门力量检查了384家仪电、饮料、电器和涂料行业的生产加工企业,涉及产品1083种。其中,仪电行业生产加工企业78家、220种产品,饮料行业生产加工企业90家、181种产品,电器行业生产加工企业118家、277种产品,涂料行业生产加工企业98家、405种产品。经检查,上述四个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符合率为84%,其中仪电行业企业标准实施情况符合率为81%;饮料行业企业标准实施情况符合率为93%;电器行业企业标准实施情况符合率为85%;涂料行业企业标准实施情况符合率为77%。
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尤其是在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中比较突出。具体是:
一、标准化意识不强。部分生产企业,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标准化意识不强,少数企业存在无标生产现象。
二、标准化水平不高。如有的企业标准内容不完整,有技术指标却缺乏检测方法;企业标准备案超过三年且未复审的情况比较普遍,对相关标准变化情况缺乏动态跟踪和及时更新,存在引用作废标准的现象;企业自主制定标准能力较差。
三、标准落实不够。部分企业标准制定相当规范完整,但具体实施时并未严格按标准文本中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存在检验内容缺项、不按时进行型式检验的问题,有“重制定、轻实施”现象。
四、标识标注不规范。企业未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规范标注生产商名称、地址和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的现象比较突出,个别企业甚至采取混淆产品名称的方法误导消费,使消费者无法通过产品名称直观了解产品的真实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