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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鞋企对欧盟决定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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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声明表示,中国鞋企对欧盟于10月5日决定对我皮鞋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表示强烈不满。这一措施不仅损害了中国鞋企的正当权益,也无益于提高欧盟鞋业制造商的竞争力,欧盟皮鞋进口商、零售、批发商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将同时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害。中国鞋企将继续与欧盟进口商、零售商组织一道,根据WTO有关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鞋类行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绝大多数企业都是民营或外资企业,且本案有12家抽样企业都是民营或外资企业,但欧盟却只给一家企业市场经济地位。欧盟指责我企业存在所谓的销售比例限制、出口补贴、非市场化租金等问题都是没有根据的,存在诸多误解,中国企业对此多次解释说明,但欧委会并未予以合理的审查。特别是所谓销售比例问题,中国政府早已根据入世承诺,修改相应的法规规定,所有在华外资企业均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自由决定内外销的水平和比例,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政府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欧盟却无视这一事实,以此作为否决我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依据。

  更为严重的是,欧盟为了达到限制中国产品的目的,在本案中通过否决抽样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和分别税率待遇的办法进而否定我全行业市场经济待遇和分别裁决待遇,并征收行业统一反倾销税,这一做法超出了WTO《反倾销协议》和《中国入世议定书》的规定。此外,欧盟在此案中还存在替代国选择不合理、抽样代表性不足、损害及因果关系评估不全面、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法律缺陷,这些做法都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欧盟产业近年发展事实已经表明,贸易保护并不能解决欧盟产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只有双方产业合作才是其根本出路。尽管中国鞋企业一年多来一直承受着欧盟反倾销的不公正、不合理调查和裁决,却始终出于互利共赢的良好愿望,与欧盟同行不断深化交流,期望能通过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并且共同开展了一些颇有成效的活动,也希望欧盟同行能放弃贸易保护的旧思维,积极回应中国企业所做的努力。

作者:轻工商会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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