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0日,瑞士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宣布制定了食品标签和食品广告法令修订草案。
该草案特别对下列各项进行了修订:
-关于有效期显示的异议按指令2000/13/EG第9条第5款修订;
-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显示必须考虑到消费结束期间的稳定性;
-如果仅包含成分的味道而不包含成分,不允许增加成分的图片;
-关于含有甘草酸食品标签的新法规。
该草案使瑞士法律与欧共体法规(欧共体法规853/2004和指令2004/77/EC及2000/13/EG)协调一致。拟于2006年11月批准,拟于2007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