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全国防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组织召开了“防伪标识产品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审查会。与会的50余名委员代表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对这4项标准的审定,并建议经修改后尽快报国家标准委批准实施,以便更好地规范防伪市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防伪产业发展迅猛,但与此同时,一些不具备防伪功能的所谓防伪技术产品也鱼目混珠,扰乱了防伪市场的秩序,影响了防伪行业的健康发展。对此,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确定对防伪技术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为了配合这一管理制度实施,全国防伪标委会加快了防伪技术产品标准的制定步伐。迄今为止,已有22项防伪国家标准颁布实施,另有17项防伪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这些标准基本上构成了我国的防伪标准体系框架,在我国防伪产品生产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通过审定的《防伪标识产品通用技术条件》、《防伪材料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防伪纸》、《防伪材料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防伪油墨(防伪印油)》、《防伪材料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防伪膜》等4项国家标准,对“防伪标识”和“防伪材料”等高新防伪技术产品的防伪力度、身份惟一性、防伪特性的稳定期、识别性能、安全性等方面都规定了较严格的技术要求。这4项国家标准是在总结吸纳了防伪行业发展的成果基础上,制定标准内容较全面、科学、合理,填补了国内防伪技术标准的空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