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消协首次召开“投诉调解”听证会,内容是调解343名消费者群体投诉柯达LS443型数码相机有“缺陷”一事。但这次听证会被调解的一方柯达公司代表并未到场。
目前,中消协共接到343名消费者对柯达LS443型数码相机的投诉,这些消费者表示在购买后陆续发生黑屏、曝光过度等质量问题。北京律师协会消费者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不同地区、不同消费者对同一产品的投诉,说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尽管没有召回制度,但在制造工序上、设计上有问题就应召回。
由于我国目前只有汽车的召回制度,其他如数码相机、电脑、手机等产品还没有建立召回制度,“有瑕疵”的产品是否能被召回,完全凭企业的良心,国家有关执法部门还难以追究企业的责任。同时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数码相机国家标准。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质量处处长王立昕表示,《产品质量担保条例》、《一般产品召回条例》被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正在起草中。数码相机、食品等商品都有望被纳入到产品缺陷召回计划。
另外,针对消费者提出柯达公司在台湾地区免费升级换机,而柯达公司称在台湾地区没有提供过免费换机一事,与会专家认为,在中国内地就应该按中国内地的法规办,台湾地区的办法只是参考。
柯达公司新闻发言人田耕对没有出席“投诉调解”听证会的解释是,柯达认为听证会并不符合相关程序。另外,现用户手中的机器绝大部分过了保修期。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公司一直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根据消费者不同情况分类,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现在已组织专门的团队来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