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庞先生带着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到北京打工,在《手递手》夹带的“某商场二楼购西服、皮衣刮大奖”的刮奖券中刮出了“特等奖”,奖品为数码摄像DV一台。但刮奖券上明示:“凡刮中奖者必须购买西服、皮衣后方可现场领取奖品,在没有购买西服、皮衣情况下,恕不领奖。”庞先生便按奖券上标明的地址到某商厦,花730元买了一套西服,才领取了特等奖品“数码摄像DV”一台。
回家后,庞先生发现,摄像机用最高档像素摄像后,在计算机中放大无法成像,全是雪花点;摄像机没有闪光灯,在光线较暗的情况下无法拍摄,正常光线下拍摄时,图像色彩不稳定;摄像机机壳外标明为310万像素,而说明书上却写明为200万像素。庞先生找到销售商要求退掉西服和摄像机,遭到拒绝后找到了海淀区消协。
在消协的帮助下,庞先生终于拿到了730元退款。随后,消协将此案移交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现场查到几十张中奖券,而且全部都是特等奖。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