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市洗染行业协会正与有关部门商榷,考虑适当提高服装洗染价格。据说,这份即将出台的《服务合同》规定:店方如果不慎洗坏衣物,最高赔偿2000元。各位且慢高兴,后面还有下文呢。如果实施上面所说的赔偿,消费者送洗衣物的价格可能要上涨30%,而宾馆饭店等送洗的衣物价格则要涨到100%。
一家伙涨价30%!这种“提速”恐怕会让普通消费者吃不消。
显然,这个方案出于“搞平衡”的思路,也就是脱胎于一个公认的民间真理——“羊毛出在羊身上”。形象地说,有关方面是想让消费者通过“集资”的方式,从而为店方积累起一笔“风险基金”。一旦衣服洗坏了,引发双方纠纷,店方可以不必为赔偿金发愁,因为消费者早把“银子”预先交到柜上。笔者以为,这项规定是缺乏公平精神的。从内容看,这个即将出台的《服务合同》只是单方面考虑到洗衣店的利益,说什么“现在洗染从业人员流动大、素质低、利润微薄,这些影响到洗染质量”。这话虽有一定道理,但是,洗染质量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店方,乃是一家洗染店综合服务水平的体现,这个责任总不能平均摊到每位顾客的头上吧?假如消费者也有“代言人”的话,那么我们也应该听听他们的苦衷:假如有人提出,送洗衣服要走路的,店方最好能提供车马费。有关方面是否也能予以关照呢?
动辄以涨价促进质量的法子,一些行业以前多次“试用”过,但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在提价和提质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有时候,价格提升之后,服务质量反而下降的现象也不罕见。洗衣店的商机,仰仗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近日有媒体统计,北京人一年洗涤要花掉10亿元。京城现有洗涤公司3000多家,从业人员5万多人。一般来说,七八百家住户就可以“养活”一个洗衣店。这么巨大的市场,如果单靠“涨价”措施而不是提高质量的话,一味坚持“羊毛”要出在“羊”的身上,广大消费者无疑将会面对一个“可怕”的逻辑怪圈——为了提高交通事故赔偿额,机票和车票大幅提价;为了防止意外伤害,景点和公园门票要水涨船高;为了防止食客“噎”着,各餐馆也可以把萝卜卖出海参的价。以此类推,各行各业岂不要掀起一轮新的涨价高潮?
“提高服务质量”这句话,恐怕不是针对“上帝”讲的吧?原则上,只能要求服务方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和对员工的培训,使自己的内部标准高于行业标准。而不能简单粗暴地要求消费者对等地承担责任,被迫成为“风险基金”的集资户。如果洗染业工作出色,消费者倒也可以满足其涨价的要求。但是,就算涨价,也应一小步一小步地来。按道理讲,涨到5%~10%,总可以了吧?30%~100%的涨幅,而且不打招呼,直接强加到消费者头上,这种做法实在令人不愿接受。
看来,“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民谚影响至深,连一些决策者也不免受其影响。但是,他们没有弄懂,有时候,“羊毛”并不一定非要出在“羊”的身上。这个“羊毛”可以是“人造毛”,也可以是“仿羊毛”嘛。总之,服务行业的麻烦要让服务行业自己解决,不能将所有问题都让消费者来“扛”。所以,本人代表洗染店的常客建议:这个30%的涨价行动最好暂停。实在不行,咱就召开一个听证会,哪怕规模小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