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上标注的保质期为1~3个月,超市表示,只要过了1个月,就算过了保质期;消费者却认为,没出3个月,就在保质期内。权威部门表示,这样的食品标签属不规范的“作弊标签”,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打假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近日对吉林省长春市部分商场、超市进行调查后发现,食品包装在标签上作假的情况确实存在,这些作弊标签大概分4种类型:
一是谜语型标签。如把厂名写成“山东×××”(为地名);产地只写“湖南×××”(为县名),或干脆标注“新加坡出品”等,根本没有企业名称。
二是戏法型标签。如大包装里面是若干个小包装,小包装上干脆不标明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一些过期的大包装食品,被商家拆掉大包装,当成零散食品出售,欺骗消费者。
三是弹性型标签。标签上将保质期标为1个月至3个月,如果过了1个月食品就变质了,厂家、经销商可辩称其保质期是在1个月内;如过了1个月该商品还在销售,似乎也无可指责,他们会转而声称其保质期可达3个月。
四是随意型标签。最为常见的是有些袋装食品上,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标注不全;还有相当一部分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字迹模糊,消费者难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