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运力结构调整,改善船舶技术状况,认真履行国际公约新规定,保障运输安全,加强环境保护,交通部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1)进行修订,新颁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已于近日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将海上油船和化学品船的进口船龄标准由15年以下改为12年以下,同时禁止进口单壳油轮,明确规定“购置、光租外国籍油船,其船体应当符合《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防止油类污染规则》规定的要求”。
依据《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国家对老旧运输船舶实行分类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