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教学楼、图配楼报告厅将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的消息传出后,学生们对此争论不止。
防范接听手机影响课堂秩序并非没有必要,但这一目的并不只有通过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才能达到。大学生已经成年,教师更不可能不明事理,所以,只要对师生进行宣讲教育,上课接听手机行为也可减少发生。
摒弃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的思路,以宣讲教育为主,特别是强调接听手机可能妨碍其他同学学习权利,通过学生们的自觉来减少该种行为,同时,还能培育学生们的责任心与自主意识。建立在责任心与自主意识基础上的对他人权利的尊重,构成了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所以,通过宣讲教育让学生自己关闭手机,也是对学生们进行公民教育,培植其公民意识的难得机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干扰正常无线电业务的行为。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也规定,干扰无线电业务属于非法行为,“安装手机信号屏蔽装置必须拆除”。实际上,只有国防、公安、保密等部门的要害场所,在确实需要时才能安装无线电干扰器,且须经国家安全保密部门审批,而高校教学楼无疑不在特殊部门之列。近些年来,有些城市的无线电管理部门已经对一些企事业单位安装手机屏蔽器行为进行了查处。所以,某大学在教学楼安装手机屏蔽器属逾法越规行为。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信息产业部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中也指出,有些单位通过发射宽于移动通信频段的同频无线电信号,阻塞了移动电话在一定范围内的拨入和呼出,严重侵犯了移动电话用户合法的通信自由,必须依法予以制止。所以,尽管上课时间接听手机可以合理受限,但安装手机屏蔽器行为,涉嫌侵犯公民法定权利与自由,不值得推广。
所以,尽管安装手机屏蔽器能够彻底杜绝上课接听手机行为,但却付出了涉嫌违法、侵犯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巨大代价,更放弃了作为教育机构理当担负的培植学生公民意识的机会,可谓“失”远大于“得”。
这种不明智举动背后实际隐藏着当前广泛存在的强制万能意识,即某些行政机关与管理部门缺乏起码的宣讲与引导意识,不知政府机构与管理部门应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理,对一切不宜提倡的行为采用简单的强制禁止方式。
对强制万能的崇拜容易滋生滥用强制行为,而滥用强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公民权利;在行政权力的强制崇拜之下,不可能会有现代公民意识的萌芽。滥用强制源于片面追逐“管理效果”,眼中没有法治与权利的位置,所以戒除强制万能崇拜,不仅要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还应强化对于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