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印发《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262项卫生标准将在2006年度制(修)订。
今年制(修)订的卫生标准包括:《化妆品菌落总数限值》、《用于手消毒的消毒剂》、《血吸虫病防制与处理原则》、《人禽流感防制与处理原则》、《公共场所空气中军团菌卫生标准》、《儿童健康与安全一般指南》、《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放射诊疗技术准入的基本要求》、《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卫生防疫车装备技术标准》、《医学实验室工作人员防护》等。